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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公告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为切实做好龙港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试行)》(温住建发〔2020〕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港市2020年首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公告如下:

  1配售房源情况

  首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为龙港市新城XC-6-21地块(锦悦府)18#楼4单元2-17层和3单元2-7层、13-17层,总建筑面积6104平方米,总套数54套,均为毛坯房。该项目由苍南首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交付。地块坐落于龙港市新城城南大道南侧、启源路东侧、世纪大道西侧、霞飞路北侧。具体房源信息见下表:

  2优惠价格

  (一)申购人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60%;全日制本科等其他类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70%。

  (二)申购人选购的配售房源户型面积少于申购人所属层次类别配售面积标准时,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差;申购人选购的配售预售商品房房源面积超过申购人所属层次类别配售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部分按照预售方案确定的优惠折扣计收购房款,即申购人以办理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的,超出面积部分享受9.5折优惠;申购人一次性全额支付购房款的,超出面积部分享受9折优惠。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主申购人选购的配售预售商品房房源面积超过申购人所属层次类别配售面积标准的按以下方式计算购房款:配售房源面积未超出主申购人上一层次类别配售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部分按夫妻较低的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购房款;超出上一层次人才类别配售面积标准的,超出上一层次配售标准面积部分按照预售方案确定的优惠折扣计收购房款。

  3应知事项

  (一)本公告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户型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备案单价以商品预售方案公布的价格为准;展示的户型图仅供参考,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政府最终审批文件规定为准。

  (二)该项目详情请咨询该项目楼盘售楼处,地址:国鸿锦悦府(世纪大道与文晖路交叉口),售楼处电话:0577-55589999。

  (三)申购人确定参加本次摇号选房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7月26日17:00前)登入“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联系电话:68660105、59902536。

  摇号选房时间另行公告。

  附件

  1.楼盘总平面图

  2.户型图(点击下载)

  3.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明细表(点击下载)

  中共龙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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