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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龙港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开始啦!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优秀女性为榜样,引领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以优异的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喜迎“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在新时代龙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展现巾帼担当,龙港市群团工作部、龙港市妇联决定开展2020年度龙港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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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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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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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范围

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女性占60%以上)的单位(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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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集体,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4.已获县级及以上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二)市级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龙港籍或在龙港工作的女性公民(外来女性必须在龙港居住三年以上);  

2.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5. 已获县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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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做好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的审核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确保所推荐的参评集体和个人具有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
(二)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500字左右,同时提供相关内容的工作岗位和个人的照片3-5张,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连同电子材料于2月24日前报送至龙港市群团工作部三科,联系人:李惠秀,联系电话:13806829070,电子邮箱:qtgzb888@163.com

龙港市群团工作部

龙港市妇联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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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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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资料/龙港市群团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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