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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通告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3日

龙港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通告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现我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讲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传承红色基因,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龙港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在龙港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相关档案资料。
(二)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在龙港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
(三)老党员、革命先辈后人以及群众个人留存的与龙港红色历史相关的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四)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五)反映龙港从小渔村到龙港市的发展历程新老照片。
(六)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龙港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七)其他与建党百年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八)档案载体不限,包括纸质档案、实物档案和音像档案,如标语、传单、日记、手稿、回忆录、口述、题词、任命书、证件、地图、票据、勋章、奖牌,以及照片和录音录像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市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的档案在目录或合适的位置,标注捐赠人(或作者、所有者)。
三、征集要求 
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真实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龙港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章传锋  高小仙
手机号码:13819794444;13958718879
邮箱:1144819827@qq.com
联系地址:龙港市镇前路195号行政中心9号楼龙港市档案馆

龙港市档案馆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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