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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1年龙港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开始申请啦!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关于2021年龙港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的通告

为做好2021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双休日除外)。

二、申请窗口

1.城东派出所 兴港路300号

联系方式:59865107

2.城西派出所 金星社区朱家北路102号后面

联系方式:68086507

3.城南派出所 海港路354号

联系方式:68680289

4.城北派出所 金钗街124号

联系方式:17858095015

5.城中派出所 朝北处412号旁 

联系方式:68662137

三、申请条件

1.父母一方在龙港市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龙港市组织的积分入学申请管理。

2.符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3.父母一方在龙港市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四、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向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提供《浙江省居住证》等材料,填写《龙港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各派出所积分受理窗口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录入龙港市新居民积分管理平台。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积分管理平台上完成审核并赋分,最后由积分管理平台汇总积分,各派出所积分受理窗口在《龙港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签署初审意见。

3.市禁毒与新居民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汇总积分并按积分高低排序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或投诉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4.中心根据积分申请人积分高低情况,确定2021年积分入学的申请名单。按照积分排名优先自愿择校的原则,确定入学名单。

5.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内完成入读手续办理,逾期未报名或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也不再另行替补。

附件:

1.龙港市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申请表

2.2021年龙港市新居民积分入学公办学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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