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 主管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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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个体工商户
开业、变更及用电等业务的温馨提示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温馨提醒,鉴于近期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用电等业务的群众数量较多,为方便群众知晓,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特向广大群众告知办理以上业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同时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业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用电业务可通过“浙里办”APP及“网上国网”APP进行网上办理,群众可选择“网上办”,实现“一次也不跑”。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业务咨询电话:64262070。
用电业务咨询电话:51091117、68680190。
附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告知单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
3.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附件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告知单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经营场所承诺书
提醒:经营地址已被申请需带以下材料:房产证(或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房东承诺书。
附件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经营场所承诺书
提醒:经营地址已被申请需带以下材料:房产证(或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房东承诺书。
附件3: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编辑:钱贤豪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