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额工程施工、服务类企业库的公告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进行比选,具体通知如下:
施工类企业库包括:1.房屋建筑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3.园林绿化工程。
服务类企业库包括:1.造价咨询;2.工程测量、检测;3.施工图审查;4.概算审查;5.可研编制;6.环境监测;7.建筑设计;8.市政设计;9.景观设计;10.电力设计;11.工程招标代理;12.政府采购招标代理;13.监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2.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做要求的除外)。
①建设施工企业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入库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相应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监理单位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入库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⑤以上未列明的其他专业类别入库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做要求的除外)。
4.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①在苍南、龙港地区完成至少每年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工程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②工程招标代理在苍南、龙港地区至少完成10个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③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至少每年完成10个龙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④代理机构只能申请入工程招标代理库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其中一项;两项兼报取消入库资格。
2.申请表(附件1),附入库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承担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需提供本单位专职人员的社保证明、承担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学历、职称等个人材料。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3.承诺书(附件2),内容包括承诺接受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企业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2018年至今在温州地区独立承接至少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7.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lgszhxzzfj@163.com
附件1: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申请表
附件2: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入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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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钱贤豪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