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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套房首付降至20%,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9日

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保持贷款利率较低水平……记者今天从温州市住建局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保障住房需求和“房住不炒”政策,温州市出台实施支持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政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双职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可贷100万

为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此次新政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

以市区为例,调整后,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亦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50%降至40%

另外,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

个人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20%

据了解,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根据新政,温州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这对广大刚需购房者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同时,温州市将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保持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为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记者此前也获悉,目前温州市纯商业贷款均按照认贷不认房,即一般名下房产4套以内无房贷,要申请贷款均可算首套,按揭贷款利率一般在4.35%-4.7%之间

继续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

据了解,为保障购房者权益,温州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进一步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亦要开展风险合规自查,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

同时,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温州市将落实一系列惠民举措,如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具体包括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

“此次一揽子新政的出台,旨在更好保障温州市刚需购房者的住房需求。我们将继续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温州市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甫仓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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