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 主管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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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港交警查获一起“失驾”案件,令交警感到惊讶的是,驾驶员杨女士之前驾驶证已被记过97分,加上此次“失驾”行为记六分,杨女士驾驶证累计记分将达103分。
3月14日16时许,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处,依托科技手段,对“失驾”人员进行精准打击时,拦下了一辆白色的微型轿车。经查,该车有8起违法未处理。当交警输入杨女士信息核查时,系统跃出红色警示语,提示该驾驶证“累计记分97”。
目前,该车存在8起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交警已依法予以扣留机动车,对杨女士“失驾”后仍然驾车行为将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杨女士的驾驶证累计记分将达103分。
交警提醒,如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记12分、扣留、暂扣、吊销、注销等情况的,均属于失去驾驶资格的“失驾”人员,请务必在驾驶证状态恢复正常后才可上路行驶。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方崇杰 陈伟
编辑:钱贤豪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