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联合党委、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及《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精神,经社区联合党委推选,并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堆字牌匾制作技艺等6个项目为第二批龙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各社区联合党委、部门单位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工作,为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二批龙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编辑:金道汉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