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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丨龙港农民群体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红利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7日

  昨日,龙港市华中社区居民冯世恩收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15万元贷款,这是龙港市正式施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发放的首笔贷款,标志着该市农民住房公积金试点改革正式落地。据悉,该项改革今年将从13个试点社区向龙港全市102个社区扩面提质,惠及龙港全体农民。

  去年9月1日,龙港市在全国首创施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与机关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享受15万元至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是,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840元,以10%的缴存比例按月全额缴存;“无房户”还得到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

  “一个月缴存几百元压力不大,对农民来说,这不仅让我们有资格贷到购房建房款,还能享受企事业职工同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非常划算。”冯世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此次缴存6个月拿到的15万元贷款为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而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3.8%,按他所需的贷款期限来算总共为他节省了2万多元。

  “贷款年利率在2.6%到3.1%之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许海鸥介绍,这个制度还打破了原有的政策壁垒,在龙港首批13个试点社区中,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员,在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目前受益对象达23688人,已有1186名农村居民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龙港常住人口50万中有将近一半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有3200多户是没有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无房户’。”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蔡启尧介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龙港在城镇化改革进程中,为破解农民住房用地保障难、居住环境差、经济负担重等问题,特别是针对无房户、困难户在个人建购房、跨社区安置中,普遍碰到筹资负担重、筹资渠道难、筹资成本高等难题推出的创新举措,扩大保障覆盖面、能涵盖全部务农人员等群体是其区别于各地农民公积金改革的探索意义。

编辑:金道汉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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