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13107779999|投稿邮箱:lgrmtzx@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港新闻网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龙港时尚小微园已退房源公开销售的公告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兹有原订购龙港时尚小微园(龙港市世纪大道88号)12幢706号(717.47平方米,房源备案价为2260元/平方米)、12幢210号(677.10平方米,房源备案价为3380元/平方米)、2幢1306(87.26平方米,房源备案价为3146元/平方米)等企业因资金问题无法支付购房款,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其购买资格并由政府统一进行公开销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入园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在龙港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且必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原则上已得到充分利用、无闲置土地。
3.登记报名企业原则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上年度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具体行业指标参照《温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试行)》确定,如为市政府确定的整治类行业企业,需达到行业整治基本要求。
4. 龙港时尚小微园的主导行业为印刷包装,报名企业必须从事印刷或印刷配套生产企业。
5.此次销售房源中2幢1306室系园区生活配套宿舍,需要跟12幢210号捆绑销售。
二、报名地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小微园办”办公室(联系人:黄通坚;联系电话:0577-59950238)。
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9日。
三、报名材料
1.龙港市入驻小微园企业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原件及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
四、入园企业需与市经济发展局签订入园管理合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附件1:龙港市入驻小微园企业(项目)登记申请表
附件2:龙港市企业入园管理合同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1年01月06日

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登记申请表

图片

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企业入园管理合同

图片

资料/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更多龙港要闻

+更多龙港网视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