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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为Ⅳ级的通知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各社区、各防指成员单位:

       市气象部门已解除台风“圆规”预警信号,根据《龙港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自10月14日11时将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鉴于当前强降雨过程未完全结束,请各社区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继续做好局地强降雨防范工作。

龙港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1年10月14日

编辑:李甫仓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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