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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开始申报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2021〕39号)精神,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温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申报条件

1.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3.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等不予享受,申报月份没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不予享受。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返还依据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2月份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但不包括滞纳金、利息和罚款。企业划型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参照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

申报材料

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劳务派遣企业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

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已共享的无需上传);

3.企业2020年(税款属期)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止扎堆集中申报,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线上申报方式。(1)经数据比对,初步符合稳岗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收到经办机构短信通知的,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就业”,点击“浙就业”应用,点击“智能推荐”栏目,点击“稳岗补贴申领”,查看并确认信息。(2)其他企业,请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 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搜索“稳岗补贴”,按参保辖区选择申报。

2.线下申报。(1)参保企业2020年—2021年在温州市内办理过参保辖区迁移的,向现参保辖区申报。(2)同一企业的统一单位信用代码在温州市多个辖区参保的,由企业自行决定向其中一个参保辖区经办机构申报。

申报时限

2021年12月31日截止。

审核和公示

经办机构将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返还企业账户。

经办机构地址

龙港市经办机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行政副中心2号楼304办公室。

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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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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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Q:

申报界面要求填写“开户银行”,但模糊查询找不到怎么办?

答:除近日新增银行网点,申报界面已收录全部开户银行。填写开户银行时,必须填写银行全称。如需模糊查询,请在关键字中间加%。例如需要查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模糊查询可搜“农业%温州%城东”。

Q:

上传材料里的完税证明哪里下载?

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登录之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企业缴费证明开具。打印格式:汇总,查询条件:所属期,税款所属期起止:2020-01-01至2020-12-31,查询之后,点击开具缴费证明即可。

Q:

申报过程中出错或网页打不开,怎么办?

答:由于全省采用一个经办系统,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单位集中申报可能会造成系统压力过大而申请失败或运行过慢,建议多试几次或耐心等待系统运行。

Q:

稳岗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答:目前的稳岗补贴申报年度为2020年,申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资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钱贤豪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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