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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龙金东区F03-01、F03-13地块商住楼基建项目项目部临时周转房-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HW-047-006

  项目名称:龙港市龙金东区F03-01、F03-13地块商住楼基建项目项目部临时周转房-钢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库内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1365415元

  最高限价(元):1365415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型钢

综合Q235B

165

6500

1072500

含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拉条

2

钢梯

5厚花纹钢板,进行喷砂除锈处理

5

6500

32500

3

镀锌钢板

2mm厚

2

6300

12600

封口板

4

楼板

楼承抗板(带压痕)

2650

75

198750

镀锌GWC51-250-750,1.00mm厚

5

高强螺栓

M20

750

3.5

2625

6

高强螺栓

M22

2200

4.5

9900

7

六角带帽螺栓

/

4.20

6500

27300

8

金属结构铁件

进行喷砂除锈处理

kg

1400

6.6

9240

  供应地点:龙港市西三街。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供货完成(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库内企业。

  三.投标提交材料

  投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应材料,报价文件(详见附件)密封及加盖公章后一起递交。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日10:00

  投标地点: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日10:00

  开标地点: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总价法,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税金、加工费、包装费、运费、损耗费、装卸费等经营费用及经营风险支出。

  2.供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天内供应基础预埋铁件,30天内供完剩余材料。钢材制作包含抛丸除锈、一道防锈漆,楼层板制作含焊钉及楼面四周包边包角。

  3.供应商根据自身所供货品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4.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现场拆封,供应商需做好报价单密封保密工作。

  5.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采购人标准,供货时应随每批产品提供:①《产品合格证明》、②《质量检验报告》、③《产品质量保证书》、④《出厂合格证》、⑤《原材料的产地及质量证明》、⑥如为进口产品还需完备的进口手续。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付款方式:招标人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及采购人财务报销流程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当批次发票金额的100%给中标方;招标人收到本合同供货需求最后一批次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该发票金额的50%给中标方,剩余50%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7.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结算时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8.后附合同格式及报价文件。

  六、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报价最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最低报价一样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该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评审都合格后,以抽签决定决定中标人),如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在第二阶段评审过程中都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报价次低者进入评审,依次类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幢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6613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16613

  附件:报价文件

  附件:合同格式

编辑:李甫仓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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