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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富观察丨龙港市:创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 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宅基地空间难以满足农民建房需求、农村个人建房缺乏资金保障、宅基地变性使用及“一户多宅”问题、乡村环境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在龙港,这些农村农民常见的住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农村住宅修建、农民购房更加便利。

  2022年,龙港市结合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社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2023年以来,龙港市财政局以“家庭住房政策保障试点”为切口,推动社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提质。截至2023年底,制度实施范围已覆盖龙港全部社区,累计建缴28145人次,缴存余额1000多万元,累计支持社员住房消费641万元。

  制度创新打破了住房保障体系政策壁垒,也为金融惠民提供财政政策支撑。

  一直以来,龙港市外来人口众多,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农民在修建房屋、宅基地资格权跨社区实现、进城购房中普遍存在筹资负担重、渠道窄、成本高三大难题。农村个人建房及装修一般需要20万元以上,进城购房则负担更重,不少农民无法一次性承担。许多农民名下无房产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只能通过利率更高的信用贷款或民间借贷筹措资金。

龙港市公积金中心在东河社区为社员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目前,龙港市将全市23万社员全部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员在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均可自愿建缴公积金。社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按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数、10%的比例缴存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享受城镇职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截至目前,龙港已为21户社员发放贷款641.43万元。

  此外,市财政还对建缴社员的缴存金额按三年定存标准给予贴息。无房户、低收入农户社吕可享受个人月缴存额50%、最高每人150元的财政配缴补助,现已有233人享受财政配缴补助12.5万元。

  聚力社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为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新样板,也为城乡共同富裕构建了新路径。

  龙港将社员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赋予了社员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参与权及贷款使用权。以贷款20万元、20年为例,社员公积金贷款每月还贷金额相较商业贷款少125元,累计减少利息支出2.79万元,大大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让农民的有限资金更多用于生产经营。

  “通过社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破除了农民进城购房、宅基地流转的阻碍,既激活闲置农房,又推动农民市民化,有力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龙港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港市世纪大道御龙湾锦园

  2023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入选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清单、浙江省共同富裕创新模式重点培育名单、省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省乡村振兴十大最佳创新案例,浙江省改革突破铜奖,未来,龙港市将继续深化改革、破题攻坚,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助推全市居民从“安居”到“优居”,深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调研札记

  龙港市近年来创新政策制度,着力破解农村居民建房住房难题,有力推进了城乡融合发展,为农民收入再分配探索了新模式,为全市家庭“扩中提低”和共同富裕提供了深度的政策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建缴制度,将为优化支持扩中家庭购房政策注入新的活力,首创式的政策落实,将为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先行探路,成为全国共同富裕建设的重要试点。

编辑:陈文雅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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